司叔金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王旗帜。《吴方彝铭》:“册令吴司众叔金”。郭沫若《两周金文辞大系》:“‘叔金’疑即叚为素锦,《尔雅·释天》:‘旌旂,素锦绸杠’,与相因, 故连类相及也。”参见“司”。
军中掌旌旗之官。西周设置,见“司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王旗帜。《吴方彝铭》:“册令吴司众叔金”。郭沫若《两周金文辞大系》:“‘叔金’疑即叚为素锦,《尔雅·释天》:‘旌旂,素锦绸杠’,与相因, 故连类相及也。”参见“司”。
军中掌旌旗之官。西周设置,见“司”。
官名,汉时夫余国置。《三国置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夫余在长城之北……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……诸加别主四出,道大者主数千家,小者数百家……有敌,诸加自战。”
官名,金朝置,正五品,掌干盐利以佐国用。其官属有副使1-2员,正六品。判官1-4员,正七品。管勾4-22员,正九品。同管勾五员,都监八员,监、同监各七员,知法一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盐使司”条
官名。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,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,主民户之事。
即“西南面招讨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治所在云南姚安府(今云南姚安县),掌该处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造舰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造舰事务。
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经磨勘应改京官者,须赴班引见皇帝,方能正式改官,称班改。参见“班引”。宋制,选人经过磨勘改为京官,须赴班引见皇帝始得改官,故称选举人改官为班改。参见“班引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计部中大夫掌出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