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津使者
官名。见“司津监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津监”。
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
见“交钞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,帅师征伐。魏晋南北朝沿之,或镇守某地。魏、西晋多兼凉州刺史,东晋、南朝多兼豫州刺史,镇历阳,或持节都督司、豫、冀、并等州军事,银印青绶。南朝宋、齐多以宗室诸王任之。梁
满语,护卫之意。清朝高级官员之侍从武弁,简称“戈什”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、提督、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。清朝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称“戈什哈”,简称“戈什”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、提督、总兵等都自选派
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《太平御览》九六六引《晋令》,阆中县有守黄柑吏一人,为县小吏之一,掌守护柑园。
官名,战国时置。当时秦国在西方,其余六国在秦国东,各国互相争斗,与秦国连合的(东西方国家连合)称为“连横”,六国中连合抗秦的称为“合纵”(南北连合),合纵国家共同推举的执行纵约的长官称“纵约长”。从,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及杂物常以三班使臣、军大将、殿侍督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 熙宁七年(公元1074年)十二月诏:“押汴河江南、荆湖纲运,七分差三班使臣,三分差军大将、殿侍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田猎祭祀祝祷。属员有府、史、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甸祝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四人”,“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。舍奠于祖庙,祢亦如之。师甸致禽于虞中,乃属禽。
官名。亦称监兑通判。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。隶于总漕。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。康熙六年(1667)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,秩正六品。掌稽查米色之美恶,兑运之迟速,並查禁包揽、搀和、需索、滋事等弊。光绪三十一年(
官署名。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。隶户部钱法堂。顺治元年(1644)始设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定制,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,局称宝某局。共设局十六,以监铸官为主官,各开炉若干座,时开时停,皆依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