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火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火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火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曾置此职,《梁书·文学·袁峻传》记天监初袁峻曾任鄱阳王郢州府都曹参军。职掌不详。以曹名推测,可能是掌府中总务之类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
即魏晋南北朝、隋唐时期编制以内的散骑侍郎,系与员外散骑侍郎相对而言。参见“散骑侍郎”。汉代散骑侍郎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郎官》:“天监三年复置侍郎,视通直郎。”注:“今人或谓前代正员郎即令尚书郎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药局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尚药局。参见“尚药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药局为奉医局,尚药局奉御改称奉医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初以称太子屯骑校尉、太子步兵校尉、太子翊军校尉,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位七班; 陈六品,秩千石。亦称“东宫三校”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五品下。
即材官,详“材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始置,宋初因之。掌供应皇帝祭祀、 朝会、 巡幸、 宴享及内廷所需幕、 帷帐以及其他陈设之物。设勾当官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
官名。金制于盂津渡置讥察、副讥察各一人,秩正八品与正九品,掌讥察奸伪。南迁后置讥察使,秩从七品;副使,秩正八品。陕西置于秦州,河南置于唐、邓、息、寿、泗五州。又置提举讥察使与副使,秩正五品与从五品;沿
官署名。① 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,设计部,置郎中为长官。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建六官,以计部属天官府,置中大夫为长官,属官有小计部下大夫、小计部上士,辖掌纳上
使职名。唐朝以监察御史一人为之莅祭祀,监阅牲牢,省器服,不敬则劾祭官; 德宗兴元元年(784)以监察御史第一人察吏部、礼部,兼监祭使。宋朝为御史台五使之一,以御史充兼,掌受誓戒致斋,检视纠劾,神宗元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