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理治书
官名。三国魏置,九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九品,掌刑狱文献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九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九品,掌刑狱文献等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印章。先秦时代,贵族所用印章皆称玺,自秦始皇始,成为皇帝印章专称,以玉制成。秦朝玺由符玺令掌管。据《汉旧仪》,汉朝皇帝有六玺,皆白玉螭虎钮,文曰皇帝行玺,皇帝之玺、皇帝信玺、天子行玺、天子之玺、天子信
官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(979)置,选牙校中晓法律、高赀者充任,属司理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次官,员二人,佐大宗伯卿掌礼、乐、祭祀、天文历法、卜、祝以及纶诰、著作等方面的事务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
任官制度。明朝以岁贡生员充任教职的制度。凡岁贡生员将本年应领食饩贡于国子监,再由翰林院考试,合格者授以学正、教谕、训导等官。明代铨选方式之一。不定期举行,以铨选岁贡生员充任教职。
见“内三院大学士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长才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诏举,李史鱼及第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隶都水监。唐朝沿置,掌河渠、陂池、堤堰、鱼醢之事,凡沟渠开塞,渔捕时禁,皆由其主管。有令一员、丞一员、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。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。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。直省设局者十六处,除宝苏局、宝浙局设官二人外,其余皆设一人管理,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