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补正名后,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。
“小宗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四辖之一。孝宗隆兴二年 (1164),令选通判、知县资序人充任。外补则为郡守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满语“文官”之意。指正卿以下、有顶戴官员以上之文职官。
秦汉至明清的监察与谏官制度。秦汉以后以御史台掌监察,其对象是内外百官,但是皇帝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代表,不能对其实行监察,为使皇帝言行不致破坏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,就用设谏官的办法以规正其言行。谏诤可以看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典宫省之事,掌宿卫禁兵。孙休永安元年 (258),以武卫将军孙恩为御史大夫、卫将军、中军督。后孙休以亲信左将军张布任之,权势极重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宫省事,领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
即“提举帐勾磨勘司”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五等,位长子下、固山贝子上。简称贝勒。爵位名。清置,见“贝勒”。
官名。明指六科掌印者。洪武六年(1373)铸六科给事中印,推各种给事中年长者掌之。二十四年定各科都给事中一人,掌本科印。故名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简称总制院。掌全国释教,兼治吐蕃事务,设于世祖至元元年(1264),以国师八思巴领之。二十五年,改为宣政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