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置,合班位在郡公下、上都护上。不常设。
官署名。即少府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少府监。参见“少府监”。1、官名,东汉章、和二帝后置,属少府,由宦者充任,秩六百石,为少府之副。2、唐高宗改少府监为内府监,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国民政府直属机关之一。设文官长一人,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,掌理关于国务会议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等事。下分文书、印铸两局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①官吏治事之所统称。《汉书·何并传》: “令骑奴还至寺门。”颜师古注:“诸官曹之所,通呼为寺。”②九卿治事之所的专称。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: “发弊于公卿。”杜预注: “诣公府卿寺。”孔颖达疏: “自汉
官名。宋置,见“河南府尹”。
辽朝宫中杂役名。属北面官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掌宫中皇帝、太后、太妃皇后、太子盥洗侍候之事。例由著帐户充任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、孙权皆置。统诸军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献帝时曹操、孙权都置,统各军。三国时蜀也置。
官名。西夏置,为谏师位之一,为诸王之师。在中书、枢密位下,与中等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