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文寺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鸿胪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鸿胪寺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始置于西川,后沿边及内地亦置,为地方军事机构。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,总其屯戍、营防、守御之政令。设兵马钤辖,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充任,其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。多以知
官名。太平天国之医官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为“内阁”。又作“多尔吉衙门”。
即太子右监门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右监门率府。
爵位的五个等级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凡五等。”
东宫属官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正八品上,后期不见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膳监”,顺治十八年 (1661) 改“采捕衙门”,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都虞司。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,官兵俸饷、赏恤的稽核,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。此
见“宣徽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 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掌屯田、抽分、薪炭、夫役及坟茔营造制式等。十三年,改屯部。二十九年,再改屯田清吏司,遂为定制。
官名,也写作雍厨。西汉置,为廱厨副长官,佐廱厨长掌廱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主爵中尉》,参看“廱厨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