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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知集贤院事
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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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禁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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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官名。掌管田事。《尔雅释言》:“畯,农夫也。”疏:“农夫,田官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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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参见“理藩部左侍郎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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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辽朝置,总掌太和宫军政事务,下设副使。另置有太和宫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
  • 书写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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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内舍

    宋朝学校名。仁宗庆历四年 (1044) ,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,支给食钱。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为三舍第二等,名额如旧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为三百人。哲宗元符二年 (109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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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清乡试、会试中举人、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。同考官各居一房,试卷首经其审阅,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,因有此称。明清科举之制,乡试分若干房,每房有一名同考官,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

  • 都磨勘司

    即“三司都磨勘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