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资(子)伯克
官名。哈资伯克,也写作哈子伯克,为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平决诤议。设在喀什噶尔、伊犁喀什噶尔的为五品官,设在阿斯图阿尔图什、伯什克勒木、哈尔哈里克、和阗、伊里齐城、哈拉哈什城、玉陇哈什村等地的为六品官,设在色勒库尔的为七品官。另外还有斯帕哈资伯克,为五品官,掌理头目诤讼。拉雅哈资伯克,也是五品官,掌理细民诤讼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回部各官》。
官名。哈资伯克,也写作哈子伯克,为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平决诤议。设在喀什噶尔、伊犁喀什噶尔的为五品官,设在阿斯图阿尔图什、伯什克勒木、哈尔哈里克、和阗、伊里齐城、哈拉哈什城、玉陇哈什村等地的为六品官,设在色勒库尔的为七品官。另外还有斯帕哈资伯克,为五品官,掌理头目诤讼。拉雅哈资伯克,也是五品官,掌理细民诤讼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回部各官》。
官名。北齐太常寺所属有衣冠署,置令及丞,掌管冠帻、舄履之类事务。隋及唐初沿置,贞元元年(公元785年)废。
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。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: “召孟明、西乞、白乙,使出师于东门之外。”
官名,俸中二千石,掌四方归降的少数民族;在郊庙祭祀时,掌赞导,请行事;诸王入朝郊迎时,掌礼仪;皇子封王,掌赞授印绶;封拜诸侯和诸侯嗣子及封四方少数民族头领时,掌召拜;王死,使吊祭及拜王嗣。有丞一人,俸
官名。即“卜”,见该条。
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,因其在幕府任职,故称。如南北朝时的参军、主簿等。
官名。东汉置羽林左、右监。三国魏(一说晋)省其一,置羽林监,掌宿卫送从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(364)置。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(420)复置。齐、梁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之。西晋领营兵,东晋无复营兵。铜印墨绶,
满语官署名。即“打牲乌拉衙门”。布特哈,意为“渔猎”。
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右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右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右中兵郎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侍卫武官首领之一,统领高车羽林郎,侍卫皇帝,并随驾出征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副长官,佐尚食典御总知御膳事。员四人,从七品。时又有“中尚食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