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指挥佥事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正四品,甘肃地区置六人:洮州府属资卜、单尼堡各一人,平番县属红山堡一人,碾伯县属米拉沟、美都沟、朱家堡各一人;青海地区置二人:驻西宁县癿迭沟一人,驻西川一人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正四品,甘肃地区置六人:洮州府属资卜、单尼堡各一人,平番县属红山堡一人,碾伯县属米拉沟、美都沟、朱家堡各一人;青海地区置二人:驻西宁县癿迭沟一人,驻西川一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,以久任主簿者充任,秩第七品,省录相府众事。下辖主簿四人,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。蜀吴无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以授正六品内官。
六尉,既指六尉郡,也指六尉郡大夫。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,每郡置大夫一人,职如郡太守。《三辅黄图·三辅治所》说:“分三辅为六尉郡,渭城、安陵以西,北至栒邑、义渠十县,属京尉大夫府,居故长安寺;高陵以北十县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膳部司”。
指汉代以郎为称的侍从武官。汉代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、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三署分别有中郎、侍郎和郎中; 车户骑三将, 有左右车郎和户郎; 虎贲中郎将有虎贲郎; 羽林中郎将、羽林左右监有羽林郎。这些以郎为称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成立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十八日,是根据政治会议所制定的《约法会议组织条例》而产生的,主要任务是议决关于增修《临时约法》及其重要的附属法规等。袁世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刑部改法部,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始置。每厅二人。掌襄理厅务。
明、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散官名号。金朝始置为散官,以授从二品下文官。元朝始置,改文官从一品,宣授。明朝文、武散官均置,从一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为从二品下文官,元为从一品文散官,明为从一品文、武散官,清为从一品封阶。见《金史·百
官名。唐朝武官散阶第八阶,从三品上,位六麾将军下、归德将军上,授新归附唐廷的诸蕃首领,仍隶各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三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