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丞相府始置,《汉书·匡衡传》说:“主簿陆赐故居奏曹。”东汉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,奏曹主奏议事。三国时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于丞相府置奏曹掾、属各一人,蜀吴无考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明初至天顺、成化间, 进士、举贡、监生均得通过考试,补授科道(即给事中与御史)。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均不得参加选补考试。可以应考者有庶吉士、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, 内则两京五部主事
太监、阉人。《后汉书·黄琼传·上疏》:“诸梁秉权,俗宦充朝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,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掌管高车、丁零等部事务,有时统率诸部出征。《魏书·太宗纪》:“ (泰常) 三年 (418) 春正月丁酉朔,帝自长川诏护高车中郎将薛繁率高车、丁零十二部大人众北略,至弱水。”孝文帝太和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六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耐原。下有是直、惠行、惊就、略炉、遮蔽等五种。
官名。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首饰、衣服、器玩诸宝财货,裁制缣彩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九品。女官名,金朝置。为皇后属官,九品,掌衣服、首饰、器玩诸宝财货及裁制缣采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东汉末、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权位极重的大臣的一种待遇。受此号者拥有代行帝王旨意、掌握生杀的特权。节即符节,钺是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,两者都是象征帝王权威的信符。《三国志·董卓传》:“迁太尉,假节钺、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。即尚未实授之主事。设于礼部铸印局、钦奉上谕事件处、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一般以笔帖式委署,由各衙门长官派委。任满可升主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