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交官领事官考试

外交官领事官考试

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》的规定,外交官、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,襄校官则由外交部遴选人员呈请大总统派充。应试资格与文官高等考试的应试资格相同(但仅限于修习政治、经济、法律专科者);应试之前须先经甄录试,及格者再由外交总长咨送。考试分为四试。第一试,考国文、外文(英、德、法、俄、日各国文字一种以上);第二试,考宪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、外交史;第三试,在政治、经济、法律等学科的专业科目中选考四种;第四试,考约法成案、外交事件、草拟文牍。四试平均分数及格始行录取,录取后由外交部分发驻外使领各馆学习,两年期满,成绩优良者作为候补,得授荐任职。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八月二十七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》,二十九日又公布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施行细则》,与以前的规定大体相同,略有修改:如第四试加试外国语;约章成案和外交事件两科均先笔试,再行口试;口试由典试官和襄校官三人以上的出席执行,必要时典试评议员亦可参加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宰

    官名。新莽县府长官,即西汉之县令、长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改郡太守曰大尹,都尉曰太尉,县令长曰宰。”1、官名,即县令。西汉末年王莽改县令曰县宰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,参看“县令”条。2、邑长家臣的通称

  • 初级检察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
  • 通守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,诸郡加置一员,位次太守,协助掌本郡政务;京兆、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。官名。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,位次太守,而京兆、河南则称内史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罢州置郡》。清

  • 五京留守行府尹事

    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京官。辽有五京,各置留守司,以五京留守行府尹事,不单独设置府尹。上京留守行临潢府尹事,东京留守行辽阳府尹事,中京留守行大定府尹事,南京留守行幽都府尹事,西京留守行大同府尹事。圣宗统和

  • 庲降都督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(214) 刘备定益州后置,三国蜀沿之。为南中诸郡最高军政长官,多带将军名号,如邓方为安远将军、马忠为安南将军等,统兵,以管理境内少数民族事务。初治南昌县(今云南镇雄),移治平

  • 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

   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整饬风俗,维护治安,编查户口,稽核工程,交涉外事,预审人犯,科罚违警,捕送犯人,侦探秘密,并管理行政警察、高等警察、司法警察事项。设参事一人,从五品,承厅丞指挥,管理

  • 南台御史

    即“侍御史”。《宋书·恩幸·徐爰传》:“又使奉朝请山谦之、南台御史苏宝生踵成之。”参见“侍御史”。

  • 专一监视斗面官

    官名。南宋之省仓,丰储仓,草料场,淮东西、湖广总领所大军仓、草料场皆置,员各一人,以武臣充任。

  • 主客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《魏书·尉羽传》:“驾部令,转主客给事。”位次主客给事中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上。

  • 三京国子监

    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