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帘官
见“帘官”。
见“帘官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右治狱置,掌驱磨两推官钱、官物、文书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开封府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曹,设左司录事、右司录事各一人,分领六曹之事。
详见“詹事丞”。
尚书省办公的地方。唐任希古《和左仆射燕公春日端居述怀》诗:“凤邸搏霄翰,龙池跃海鳞。”见《初学记十一》。帝王即位前的旧居也称凤邸。南朝陈徐陵《在北齐与梁太尉王僧辩书》:“膺龙图以建国,御凤邸以承家。”
标志官员身分的用具。官员上朝皆执笏,有事则书之,故常簪笔。魏晋南北朝时,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白笔,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尹及武官不簪,加内侍者乃簪。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,以紫皮裹之,称
参见“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”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,为长乐厩长官,主养马,员吏十七人,卒驺二十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① 官署名。西魏文帝大统(535—551)初,独孤信镇守洛阳,置行台,时称南省。《周书·柳虬传》:“以虬为行台郎中,(裴)诹为都督府属,并掌文翰。”时人为之语曰: “北府裴诹,南省柳虬。” ② 尚书省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