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宗正少卿
官名。北魏置,为大宗正卿副贰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因置,为大宗正寺次官,四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大宗正卿副贰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因置,为大宗正寺次官,四品上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来直属于行政院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冬改隶财政部,并与原隶财政部,与英美合组的平准基金委员会合并组织而成,其职掌在于管理核发政府所有的外汇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光禄寺四署之一,明代的掌醢署,掌供饧、油、醯、酱、梅、盐等事。其官有正一人。从六品;丞四人,从七品;监事四人,从八品。清代掌醢署,掌供醢酱、筵燕廪饩,兼征果园赋税。其官有正、丞,
参见“印”。
官名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隋始置,属司经局,炀帝时改为正书,唐初复为太子正字。后代沿置,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户曹参军事,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封户、僮仆、弋猎、过所(通行凭证)。
东宫属官。北魏前期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正八品上,后期不见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初平 (190—193) 末袁绍置。见《三国志·袁绍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英雄记》:“绍到,遂屯斥丘,以 (保护其家属的) 陶升为建义中郎将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袁绍置,掌宿卫或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
清朝官缺之一。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。
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理城内田地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防队各棚之长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五路驻防,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,营辖三哨,步队每哨辖八棚,马队每哨辖四棚。每棚设什长一人,管正兵九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