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平章军国事、平章军国重事、平章政事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官的省称。官名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,仆射李靖以疾辞位,诏疾少廖,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。”平章事
官署名。清制,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、县丞、主簿、巡检等官。同知、通判的官署为“厅”,州同以下则为“汛”。直隶有管河道五,所属有十五厅,分六十六汛;山东有管河道二,所属有八厅,分二十二
官名。隋初置, 大理寺司直十人,炀帝时增至十六人,掌出使推覆,若大理寺有疑案,则参议之。唐因隋旧制,置司直六人,所属有司直史二人。宋大理寺亦置司直,地位在评事之上。
官名。南宋置为亲贤宅、玉牒所主管官,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。
唐宋礼部、工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叙迁,转中行郎中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西南边兵马。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有满汉署正共二人,笔帖式二人(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),经承二人,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,移送典簿厅,按月奏销。
见“步兵校尉”。
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以八则治都鄙。”郑玄注: “都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。”
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设,初二十人,后改无定员。皆未入流。雍正七年 (1729) 裁。明至清初教坊司所属俳优的领班。见“和声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