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兵马使
即“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”。
即“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”。
吏员名。南朝宋时曾于尚书省置曹干二十人,分领于诸曹,主文书,其地位低于令史,见《宋书·庾炳之传》。他朝无闻。
乡里断事场所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命地方里邑置。凡十恶、奸盗、诈伪、干犯名义、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劝戒。里老人、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。乡里调解机构。明代设
官名。见“诸军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五品。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置。掌侍卫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国朝武选、武阶》。
官名。金朝置,管理民养驿马。
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。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。又,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尚书左选置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府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一员,秩正七品。下设军典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官署名。金于诸总管府、节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、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主官
旧指官署外门。清朝习惯上专指督抚官署。
官名。清国史馆置,员额一人,掌总校满文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