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都兵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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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朝聘

    ①诸侯定期朝见天子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诸侯之于天子也,比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,五年一朝。”②春秋时期诸侯小国定期朝见称霸的大国。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公如晋朝,且听朝聘之数。”

  • 鼎官

    殿前武臣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夏育为鼎官,羿为旄头,宋万为式道候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夏育,卫人,力举千钧。鼎官,今殿前举鼎者也。”

  • 噶拉章京

    即“噶喇依章京”。

  • 比部曹郎

    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法制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

  • 部郡从事

    官名,为“部郡国从事”的省称,详“部郡国从事”。州吏名。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,魏晋沿置,称为部郡从事,为州刺史所属,职在检察一郡行政,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,其权甚重,不得用本郡人

  • 北京道

    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原北平道而置。十八年,罢,分其政于其他诸道。

  • 工案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,为县衙六案之一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诸县皆置。南宋临安府亦置。职掌仿工部。北宋大宗正司亦置,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,应办本司

  • 副都纪

    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,为道纪司之副长官。府各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
  • 右治狱

   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,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,以及追究官物。

  • 便殿中监典

    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属宣融房,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