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保

太保

官名。① 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师、太傅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军政。战国后废。西汉平帝元始元年(后1)复置,与太师、太傅、少傅并号四辅,名为皇帝师傅,位上公,无实际职掌。不久罢。三国魏末年复置,位在三司上,安置元老重臣,无职掌,一品。两晋与太宰、太傅并为上公,一品,执掌朝政,开府辟僚属,为宰相之任。南朝沿置,用作赠官,名义尊荣,无职掌,多用以安置元老勋旧大臣。宋一品,梁十八班,陈一品、万石。北魏、北齐则为三师之一,位居太师、太傅之下,一品。北齐后主时增员而授,所施颇滥。北周改号三公,正九命。隋初复号三师,无职事,不置府僚,与皇帝坐而论道,正一品。炀帝罢。唐朝复置,正一品,用作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的荣衔,所施极严,玄宗天宝 (742—756)以前罕有除授。唐末五代用为藩镇加官,遂至冗滥。北宋初用作宰相、亲王、使相的加官,特拜者亦不预朝政。后仅加予极少数尊贵大臣,正一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号三公,成为真宰相之任,执掌朝政,后亦作为勋臣加官,南宋因之。辽、金,元皆作为加官、赠官,正一品。辽、金号三师,元号三公。明、清因之,皆正一品。明初为皇帝的辅弼大臣,其职至重。建文(1399—1042)间罢。仁宗复设。宣宗宣德三年(1428)命公孤官各辍所领,专侍左右,咨访政事,几成专授。后渐成虚衔,作为勋戚大臣的加官、赠官,无职掌、无定员、无专授。所施极隆,文臣罕有生加者,惟赠乃得。清朝亦然。② “太子太保”简称。③唐末五代藩镇加官冗滥,北宋沿其习,遂成为武将泛称。《宋史·职官八》: “诸司使、诸卫将军未领刺史者、及诸司副使不得呼‘太保’。”洪适《容斋三笔》卷五: “天圣(1023—1032)职制: 内外文武官不得容人过称官品”,“防御使至横行使,许称太保。”④契丹(辽)用作北面官署、诸部族、宫帐、属国的高级长官官称。


官名,商周时即设此官,为王的辅佐,掌导王行德义。周初召公曾任此官。秦不置。西汉置,位次太师太傅而居三公上。掌导天子,议朝政,无所不统而又无专职,为辅佐之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东汉不置,魏末晋初置。南北朝时太保为三公之一,隋唐为三师之一,一品,为荣誉加官,无实权。后代多沿置。详《太师》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斥候

    官名,春秋时即有此官,掌侦察或守候的小官。“斥”是“远”的意思,“候”是“侦察”的意思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赦郑囚,皆礼而归之;纳斥候,禁侵掠。”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、

  • 巡河

    官名。宋置,掌巡河道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巡检司》。

  • 康陵东署

    官署名,汉置,掌管康陵诸事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夏四月辛亥,康陵东署火。”汉之康陵有二,一是西汉平帝刘衍的陵,一是东汉殇帝刘隆的陵。按《后汉书·礼仪下》注引《古今注》说:“殇帝康陵园吏寺舍在殿北。

  • 右银青光禄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《周书·黎景熙传》:“魏恭帝元年 (554),进号平南将军、右银青光禄大夫。”为加官,无具体职掌,正七命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正七命,参见“银青光禄大夫”。

  • 西域都护长史

    官名,即西域长史,详“西域长史”条。

  • 行政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设.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属司法院。设院长一人,总理院务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司法院,为全国行政诉讼审判机关,掌理全国行政诉讼审判事务,以纠正人民对于官署所提起行政上的违法处分

  • 横沙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,拟武毅将军等号;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有提高,改拟忠勇将军等号。

  • 第二领人庶长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。视从五品。

  • 奋威护军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统兵,职掌同杂号将军,位低于同号将军。武帝泰始(265—274)中,田章曾任之,随安西将军讨秦州叛虏。

  • 受别官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受别官,比诸侯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