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神宗、哲宗时,于陕西、河东置,设管勾为长官,职掌同经略安抚使。
官名。即“进奏官”,又称邸吏。
官名。北齐于成安县置后部、北部二尉,分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。后部管十一行经途尉。
官名。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,二人,后革一人,从六品。为寺正之副,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。
官名。柱史是柱下史的简称,秦以前称柱下史,后代称御史。《水经注·渭水》:“昔李耳为柱史。”因唐代侍御史相当于周代的柱下史,因此,唐人用来做侍御史的美称。唐杜甫《陪王侍御同登东山最高顶……》:“邑中上客
官名。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掌使馆翻译事。分为三等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,正五品,无定员;二等、三等分别为从五品、从六品,各使馆均一名。俱奏补。
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维护佛门戒律、纠察僧人行为。设一正使、一副使、一通判、一承旨。为次等司。
官署名。汉朝监修楼船的工官。楼船为甲板上起有楼阁的大船,多用于作战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庐江郡置此官。官名,汉置。1、掌监造楼船。楼船:在甲板上建有木楼的大战船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庐江郡》:“有楼船官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学校名。清朝八旗子弟进学之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初定每旗一所。康熙五十年(1711)改为每二旗一所,雍正六年(1728)复旧。每所设助教三人,满洲二人,蒙古一人; 教习七人,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