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教坊主管官,以内侍官兼任,掌宴乐阅习,以待宴享之用。官署名。掌教习音乐,以待宴享之用,与教坊同为音乐承应机构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即“噶伦”。官名。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。额设四员,其议事的地方称噶厦。清朝乾隆时其官秩为三品,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挑选,上奏任命。见《卫藏通志七》。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”同,详此条。
见“斋郎”。
官制用语。凡秩比二百石、四百石、六百石的官员,其官印为铜质,印绶黄色,刻文曰某官之印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,位在大乐正之下,大胥、小胥之上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,大胥、小乐正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,大乐正以告于王。”
① 官署名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 “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。”颜师古注:“黄门之署,职任亲近,以供天子,百物在焉。”汉、魏、两晋、南朝、北魏皆置。参见“黄门令”。②唐朝官署名。玄宗开元元
见“门下督盗贼”。官名,汉置。1、为王府属吏,掌巡察防盗,察视往来人等。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“(昌邑王府)督盗一人,别主徼循,察往来者。以王家钱取卒,迾宫清中备盗贼。”2、“门下督盗贼”的简称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督运三班使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