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海卫行政区
政区名。威海卫原属山东省文登、荣成两县辖境,清光绪初年辟为海军基地,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五月十三日中英订立租借威海卫条约后为英国所强租,至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经国民党政府交涉收回,同年十一月特设威海卫行政区以管理之。
政区名。威海卫原属山东省文登、荣成两县辖境,清光绪初年辟为海军基地,二十四年(公元1898年)五月十三日中英订立租借威海卫条约后为英国所强租,至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经国民党政府交涉收回,同年十一月特设威海卫行政区以管理之。
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定散府州县赴任官,其任职地离上司百里之内者各须至上司衙门公参,任职地离上司衙门百里之外者,惟须向上司衙门报告到任月日,上司官不得非理勾扰,失误公事。
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中军都统所”。
即“必阇赤”。
官名,汉置,为仓曹长官,掌管仓库粮食。公府置仓曹掾属,掾为正,属为副。郡县置仓曹掾史,史为副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…
①官署机构统称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法治官府。”郑玄注: “百官所居日府。”②长官代称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伊犁将军”。
官名。明清盐课司之主官。掌盐场、盐井产盐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68) 改司令设,司各一人,凡一百五十九人,未入流。隶盐运使司。清初沿设,司各一人,凡一百一十四人,为正八品。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。官名。
见“太医院教习厅”。
官名,汉置,凡出铁多的郡县皆置,掌铸造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参看“铁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