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封弥院”。宋代贡院所属机构, 即“封弥院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①古代贵族大夫飨宴,以长者酹酒祭神,称祭酒,后渐演为官名。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 “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,而荀卿最为老师。齐尚修列大夫之缺,而荀卿三为祭酒焉。”司马贞《索隐》: “礼食必祭先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见“教谕”。
官名。明、清国子监属官。于典簿厅设。明朝一人,从八品,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。清朝满、汉各一人,掌章奏文移之事。
官名。简称“黄沙御史”。西晋武帝置。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泰始四年(268)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四年(1381)于磨勘司置,左、右各一人,佐司令掌司事。二十年革。
官号。唐太宗时,召名儒学士草拟诏令,犹未有号。高宗乾封 (666—668) 以后,弘文馆直学士刘祎之,著作郎元万顷,左史范履冰、苗楚客,右史周思茂、韩楚宾等,皆召入禁中,密令参决朝政,以分宰相之权。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