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德楼什物库
官署名。宋朝卫尉寺所属机构,掌收贮什物,按籍以供给用。
官库名。宋代卫尉寺所属,掌收藏什物,按簿籍颁发。
官署名。宋朝卫尉寺所属机构,掌收贮什物,按籍以供给用。
官库名。宋代卫尉寺所属,掌收藏什物,按簿籍颁发。
官名。隋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州置司仓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仓参军事为司仓书佐,主仓廪出纳。
(1)宿卫官。汉制,少府、光禄勋、执金吾、卫尉四官,各领其属以掌宿卫,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,不须移送廷尉。(2)诸公府。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,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,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。如辞曹主
官名。见“上林丞”。
忠于职责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守道不如守官。”
指翰苑清贵之官。宋代苏轼《东坡集·谢翰林学士启》:“致兹朽钝,亦践高华。”
官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。掌署事。明朝设一人,从六品。清朝设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,满员四品,顺治十六年(1659)改六品,康熙六年(1667)升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爵名。同“大良造”。战国秦置。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: “石(右)行秦谓大梁造曰”。参见“大良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