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徽
宣徽使省称。
宣徽使省称。
州军府佐吏名。北齐置,见《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用于臣下对皇帝。明朝规定,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,如乞恩、认罪、缴敕、谢恩等。以及军民人等陈情、建言、申诉各事,俱用之,不加印。(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“题本”。)清初沿用,明定,凡私事用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兼任,职掌同史馆检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参见“史馆检讨”。官名。掌修国史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彘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年(732)以朔方节度使增领押诸蕃部落使。直至五代后唐明宗天成元年(926)雄武军节度使官衔内,仍兼押蕃落使,后晋出帝开运二年(945)皇弟重睿遥领雄武军节度、秦阶成等州观察处置
官署名。参见“柔远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始置于大都,秩从五品,设提举一员,同提举二员,副提举二员。二十八年,减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开和林酒禁,亦设酒课提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枪炮。
①官名。南北朝置,亦称典签帅或签帅、主帅。原为州、府掌管文书的佐吏。《南史·恩幸传》:“故事,府州内部论事,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,后云谨签,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,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。”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