宾客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
伎术官名。隋置,见“太卜博士”。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一人,从三品,请简。职司大理院刑民案件检察事务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,并监督以下各检察厅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西域折兰国国王。《汉书·卫青霍去病传》:“(去病)转战六日,过焉支山千有余里,合短兵,鏖皋兰下,杀折兰王,斩卢侯王。”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。明元帝永兴(409—413)初,尉诺自国部大人为幽州刺史,加此职。位在平东将军上。孝文帝古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治疗百姓疾病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疾医,中士八人”,“掌养万民之疾病”,“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,以五气五声五色眡其死生”,“凡民之有疾病者,分而治之”。官名。周设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校勘史籍,选新及第进士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刑部所属机构,掌颁降条法、赦文,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明清地方州之医学学官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,每州一人,未入流。设官不给禄。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沿明制设 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,咨部给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