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封赠

封赠

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。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、近臣之父母,其父母存者称封,已故者称赠。此制创行于晋、宋、至唐而始备。初则仅及于父母,亦很少有极品。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、祖、父母三代,往往以子孙之官位为赠。清制,凡覃恩给予封赠,文职封赠之阶十八: 正一品予光禄大夫、从一品予荣禄大夫,正二品予资政大夫、从二品予奉政大夫,正三品予通议大夫、从三品予中议大夫,正四品予中宪大夫、从四品予朝议大夫,正五品授奉政大夫、从五品予奉直大夫,正六品予承德郎、从六品予儒林郎、宣德郎,正七品予文林郎、宣议郎,从七品予徵仕郎,正八品予修职郎、从八品予修职佐郎,正九品予登仕郎、从九品予登仕佐郎。武职封赠之阶亦十八,正一品予建威将军、公侯伯同; 从一品予振威将军;正二品予武显将军; 从二品予武功将军;正三品予武义都尉; 从三品予武翼都尉; 正四品予昭武都尉; 从四品予宣武都尉; 正五品予武德骑尉; 从五品予武德佐骑尉; 正六品予武略骑尉; 从六品授武略佐骑尉;正七品授武信骑尉; 从七品予武信佐骑尉; 正八品授奋武校尉;从八品予奋武佐校尉;正九品予修武校尉,从九品予修武佐校尉; 一品封赠三代,二、三品封赠两代,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,八至九品只封本身。一品至五品授以诰命,六至九品授以敕命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后司

    官署名。南宋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,为审讯狱讼机构。狱讼皆由主帅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,命精于刑律者兼管。宁宗嘉定五年(1212),命武举人主管。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。南宋初

  • 判司门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司门司”。

  • 督捕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督捕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洲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
  • 桃氏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冶铸剑类兵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桃氏为剑。”

  • 达干

    官名。① 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,世代为其官而无员限。②回纥黠戛斯官之第六等,无员。

  • 破虏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初平(190—193)初置,东汉末董卓专权,孙坚与袁术合兵讨伐董卓,袁术表孙坚行此职。十六国前秦沿置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破虏将军邓奉据淯阳反。”《三国志

  • 金印紫绶

    指黄金铸造的官印和系官印的紫色丝带。汉朝凡诸侯王,及丞相、大将军等高官,均佩用之。简称金紫,亦比喻高官。魏晋南北朝二品以上的三公以及开府位从公者,加金印紫绶; 光禄大夫加者,称为金紫光禄大夫。又,诸王

  • 坦绰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
  • 稍伯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稍人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方置一人,掌本方行政事务,下设小稍伯下大夫、小稍伯上士、小稍伯中士以佐其职,领稍大夫下大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

  • 缮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周王所用的弓弩矢箙,赞助周王行射仪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缮人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扶拾。掌诏王射,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