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县伯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县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县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官名。清朝京、通十三仓之主官,隶属于总督仓场侍郎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凡京仓十一: 禄米仓、南新仓、旧太仓、北新仓、富新仓、兴平仓、太平仓、储济仓、本裕仓、丰益仓、海运仓。通仓二: 中仓、西仓。分
官名,汉置,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“今国有众军,并多精勇,宜且罢轻车、骑士、材官、楼船士及军假吏,令还复民伍。”注:“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左监门副率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民治司。掌编审户口、国籍更易,旗籍、民籍移转、改隶,学龄儿童就学,宗教信仰,征兵事。置员外郎一人
官类名。魏晋时,诸王若加将军开府,则置长史、司马及记室、掾属、祭酒、主簿、录事等官属。自南朝宋太宗以来,皇子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自此以后,诸王既置国官,又别置府官。分为两个系统。据《隋书·百官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札马刺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刺欺,与丝紬同局造作,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刺欺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以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举、提控案牍各一人。
元朝怯薛执事名。典车马,又译 “兀刺阿臣” (意为“马夫”),驿站马夫及掌铺马者亦用此称。
官署名。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。多设郎(郎中)为长官。掌军械制造、保管之政。或说魏、晋隶度支尚书。南朝隶都官尚书,兼领武库署。北魏前期设尚书、令、郎中、少卿、弩库曹下大夫等职,及内廷派驻的给事中、
学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位上卿,掌讲授《礼》。沛郡陈咸曾任此职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