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少师

少师

官名。④ 与少傅、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,居其首位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并为大臣加官,地位崇高,无实际职掌,正八命。隋、唐不置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以三公为宰相,置三孤为辅相,宣和元年(1119)以后,亦作为勋臣加官,正一品。南宋因之。辽置为南面官。金、元不置。明初为皇帝辅弼大臣,其职至重,建文(1399—1402)间罢,仁宗复设,宣宗宣德三年(1428)命公孤官各辍所领,专侍左右,咨访政事,几成专授。后渐成虚衔,作为勋戚大臣的加官、赠官,无职掌、无定员、无专授,从一品。清朝因之。②春秋楚、随等国置。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:“随人使少师董成。”《说苑·至公》: “楚庄王之时,太子车立于茅门之内,少师庆逐之。”或说为太子师傅。后世用作“太子少师”的简称。③乐官名,为太师之副。殷、西周、春秋皆置。


1、官名。①周置少师、少傅、少保以辅天子,称“三孤”,又称“三少”。详见“三孤”“三少”条。②指太子少师,为辅佐太子的官。详见“太子少师”条。③乐官。《论语·微子》:“少师阳,击磬襄,入于海。”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殷之太师、少师乃持其祭乐器奔周。”④明清作为荣衔,列为从一品,无职事。

2、士人年七十退职居乡者称少师。《仪礼·乡钦酒》:“主人就先生而谋取宾介。”注:“古者年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,大夫名曰父师,士名曰少师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团练安抚劝农使

    官名。元置,每道设使二人;掌本道军事、农事等;其佐属官员有同知、副使、检督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
  • 同文少卿

    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
  • 郡尹

    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改郡太守曰郡大尹,郡尹即郡大尹,职如太守,掌治其郡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
  • 国宪起草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各种非法议会之一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二十四日,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,谓“法统”已成陈迹,制宪应早实现。五月一日公布《国民代表会议筹备处条例》。依此条例制定的《

  • 太子药藏丞

    官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始置,为太子药藏局次官,置二员,八品。隋朝沿置,二员,正九品。唐朝二员,正八品上。

  • 典籍

    官名。元朝翰林院设有此官,正八品,掌管官府图书,见《元史·百官三·翰林兼国史院》。明朝翰林院、国子监等设典籍,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翰林院、国子监》。清朝在内阁和国子监设典籍厅典籍。而翰林院不设,见《清史

  • 地方检察分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

  • 外部掾

    官名。晋朝置,太常、大鸿胪属官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

  • 平东大将军

    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东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东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东将军”。

  • 海军处正使

    官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长官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军阶协都统,从二品。管理海军处事务。宣统元年(1909)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