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东京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汉军。其他有汉军之处亦设,统领汉军兵马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宫闱局次官,置三员,正九品,用宦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为长秋监宫闱署次官。唐朝复置为内侍省宫闱局次官,二员,从八品下。金朝宣徽院宫闱司置为次官,世宗大定二年(1162)改为宫闱
官学名。清末仿照京师同文馆设置。(1)同治二年(公元1863年)江苏巡抚李鸿章创立,设于上海,培养通习外国语文人才,又称上海同文馆。学制三年,招收十四岁以下文童入学,学习外国语文及自然科学,毕业后分派
经济部直属机构,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属实业部,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由实业部联合国内各银行所组织,以调整农业产品,流通农业资金,藉谋全国农村之发达为宗旨,设于南京,必要时并得呈经实业部核准,于各
官名。北魏置。外都坐大官属官。《魏书·尧喧传》:“(吕受恩)累迁外都曹令,转北部给事、秦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中改制罢。
官名。即内侍省内常侍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为长秋监,改内常侍为内承奉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长秋监为内侍监,内承奉亦复名内常侍。官名。隋置,属长秋监,见该条。
东宫属官。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,流外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章京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