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司员外郎
官名。即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文书名。亦称回批。清朝的一种回执。凡有解银到京,接收衙门验收后,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,以表示解到无误; 过期不给,照例参处。今存军机处档案中,尚有回批簿,即给发回批之底簿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金代宦官名。置于宣徽院宫闱局及内侍局,掌宫内给使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毋丘俭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:“太和(227—233)中,(文钦)为五营校督,出为牙门将。”一说五营即北军中候所监北军五营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统五营兵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毋丘俭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光禄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,各署正一人,署丞一人,品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八《丘哲墓志》:“高祖孝文皇帝猥以照重,七岁之年,擢(丘哲)为内行内小。”参见“内小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乐官。掌教乐,祭祀时则率属而舞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师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舞者十有六人,徒四十人”, “掌教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