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六察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官名。① 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封禅泰山后特置,位在宣政使之上,为内侍高级阶官。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阶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秘书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 所谓秘书, 包括秘书长在内,均不得按《文官任用法》的规定任用,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,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。民国四年(公
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置相一人。汉初称丞相,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,俸二千石;初只统众官,成帝更令相治民,如郡守。有长史,如郡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王国”条。官名。汉初始置
官名。北齐置,属“司农寺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。位在佐领之下,骁骑校之上。正五品。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,皆置防御治之,或专设,或与佐领兼设,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。掌所辖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官名。清朝驻防旗兵
官名。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官,以授正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七阶,秩正四品。
官名。南朝齐、梁、陈及北齐置,为墨曹长官。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,陈自八品至九品,北齐自七品上至八品上。多以文学之士担任。常省称为“墨曹参军”。
官名。即少府监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分太府寺为少府监,置监、少监,寻改监为令。参见“少府监”。官名。隋炀帝改少府监为少府令,唐武德初复为少府监。
见“特授”。明清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由皇帝直接选用。如明制,大学士与吏部尚书的任用,由皇帝以特旨任命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