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农工商部左参议”。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吏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初设五人,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减为二人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掌管禁中文事以及诏命的书写等。初以中散、中书监、尚书等官领之,后设内秘书令为长官。属官有内秘书中散、内秘书侍御中散等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戈矛殳类长兵器制造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庐人为庐器。戈柲六尺有六寸,殳长寻有四尺,车戟常,酋矛常有四尺,夷矛三尺。”
满语文臣之通称,即“巴克什”。清太宗天聪五年(1631)七月规定,除特赐称此号者,余皆改称笔帖式。参见“巴克什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右扶风,为右都水长副贰,员一人,协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。官名,掌佐右都水长行施职事。参看“右都水长”条。
即“尚书左选”。尚书左选郎中的简称,见“尚书左选郎中”。
参见“虎贲督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仓廪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