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道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统属,并由民政部考查。掌全省巡警、消防、户籍、营缮、卫生事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设巡警公所为衙署。
官署名。清称警察为巡警,在各省设巡警道,类似后来的警察局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统属,并由民政部考查。掌全省巡警、消防、户籍、营缮、卫生事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设巡警公所为衙署。
官署名。清称警察为巡警,在各省设巡警道,类似后来的警察局。
官名。唐置,为盐院主官,掌卖盐。见《旧唐诗·食货志上》。
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时供应鬯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鬯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掌共秬鬯而饰之”,“凡王之齐事,共其秬鬯。凡王吊临,共介鬯”。贾公彦疏: “饰者,设巾也。”官名。《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祗候郎君班详稳司。掌御前祗应事,多由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子弟充任。
以犯罪者充任的士兵。晋代常以犯罪者充兵役,是世兵制下士兵的来源之一。《晋书·毛宝传》附孙璩传:“海陵界地名青蒲,四面湖泽,皆是菰葑,逃亡所聚,威令不能及。璩建议率千人讨之。时大旱,璩因放火,菰葑尽燃,
官署名,即中都官府,泛指京师诸官府。见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·七年四月》注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益政院官员。金哀宗正大三年在内庭设益政院,以学问该博、议论宏远者数人兼经筵讲官,每天二人上值,备顾问,讲《尚书》、《通鉴》、《贞观政要》。名为经筵讲官,实为内相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益政院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宋朝御史台吏人。掌编排群臣朝参、下殿班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