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至义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八品。依例升迁右至灵,缺出由右至义升补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八品。依例升迁右至灵,缺出由右至义升补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司次官,员一人,佐其统太府事务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东曹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有三门白波发运司、京畿东路水陆发运司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江淮水陆发,运司于开封,置发运使、发运副使、发运判官,掌江、淮漕运之事。端拱元年(988)罢江淮发运司,以其事隶排岸司。至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掌饮令之下。掌承奉太子汤茶及酒果之事。秩正九品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领员吏五人,卫士百一十七人。职守宫掖北门。官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:“宫掖门,每门司马一人,比千石……朔平司马,主北门。”注:“吏员五人,卫士一百一十七人。”参看“朔平署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宗正的属官有都司空令及丞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引如淳说:“律,司空主水及罪人。”司空主水,也就是主管水利工程,此为先秦时司空的一般执掌。汉代的都司空令主要是督造砖瓦。《金石萃编》汉十八有以“都司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3)中置,掌受三司帖牒而下发有关部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年间置,属三司。掌收受三司帖牒而分发给三部。判司官由开拆司官兼任。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有爵命之家。依其爵位等级,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令命家田三辅公田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“命谓爵者,命家,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