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制,称监司者为转运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常平诸司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,具平反冤讼,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,按劾奸赃以闻。”“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,量地远近,更互分定,岁终巡遍,提点
东宫警卫机构。见“左右宗卫率府”。
官名。唐设此官,掌巡察街道。唐张籍《沙隄行呈裴相公》诗:“街官闾吏相传呼,当前十里惟空衢。”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。经理存款放款,买卖荒金荒银,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。总行设北京,各大商埠设分行。置总办一人,副总办一人,由政府派充。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,由股东会选任。三
官署名。东晋分库曹置。隶御史台。与外左库曹并掌审核厩牧牛马市租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南朝宋文帝元嘉(424—453)中改名“左库曹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掌邺城宫殿的营建,属营构大将。见《魏书·张熠传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四班,代旧“广威将军”,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,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班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四班,代旧广威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。隶少府卿。
①掌管某一职事。《曶鼎铭》:“曶,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,锡汝用事。”②当权,执国政。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“赵太后新用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