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平署令
官名。即常平令。
官名。即常平令。
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官署名。印花税为国税的一种,公元1624年创始于荷兰,关于财产上法律上的各种契约簿据以及人事凭证等,须购贴国家印行的印花税票,始能成为合法的凭证,是为印花税。我国在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由北洋政
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官名,汉置,为驺之长,掌驾御或骑从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从官更持节,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,常与居禁闼内敖戏。”参看“驺”条。
即“东京兵马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置,郡府属官,掌教授生徒,不常设。三国魏郡府、东晋大将军府曾置。南朝宋豫章王立左学,设此职位比州西曹。南齐王国学馆亦置。皆由文学之士充任。官名,东汉末置,为郡守属官,不常设,掌教授诸生。其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庄宅副使、六宅副使、文思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旧为诸司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,参看“武功郎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,掌管国家墓地,以及执行禁止立庙村碑之命,下设掌墓下士以佐其职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调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