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简称陕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陕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宗人府、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
钩盾令副贰。西汉置五员,东汉置一员,又于永安宫、苑中离宫、果园、鸿池、南园等处各置丞,分领其事。秩皆三百石,以宦者充任。三国魏沿置,九品,又于邺玄武苑设丞。西晋稍减其官。东晋以后无闻。北魏仍置。北齐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①西汉置,隶光禄勋。为高级郎官,不入直宿卫,职掌顾问应对,参与议政,指陈得失,为皇帝近臣,秩比六百石。东汉更为显要,常选任耆儒名士、高级官吏,除议政外,亦或给事宫中近署。魏、晋及北魏仍置,作为后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左内率副贰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其品。唐朝为太子左内率府次官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左奉裕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副率。北
官署名,亦为政区名。明洪武二十年(公元1387年)置,为明大宁都指挥使司的简称,下设二十余卫。同年,纳哈出归降,施以其地设兀良哈三卫,领于大宁都司。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迁大宁都司于保定,其所属各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置,正五品,以宦官充任,掌司皇宫各门晨昏启闭,关防出入。后改称门正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“户曹主民户、祠祭、农桑”,郡府户曹亦以主民户为主,兼及狱讼、礼俗和祠祀等事。户曹投掾与史,掾见《说郛》五八《长沙耆旧传》,史见于《后汉书·陆续传》。《唐六典》卷三十注:“汉魏
① 官名。又称“甸人”。(1)周朝置。掌藉田。《南宫柳鼎铭》:“司义夷场、甸事。”(2)春秋置。掌供薪蒸的小吏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诸侯宾至,甸设庭燎,仆人巡宫。”②诸侯国家的名称。又作“田”。
女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、改尚书内省官制,置内宰二人,副宰四人。总率其属以行内治,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