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部郎中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广东部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参见“广东部”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五员,正四品,位同美人; 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承闺五人以代美人,秩正四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见“谏院”。
官署名。亦称“鼓厅衙门”。清朝通政使司兼领之机构。登闻鼓厅置于唐,宋朝设有登闻鼓院,受理官民建议或申诉。明于都察院设登闻鼓,军民有冤而有司不为审理,许具状通政使司; 又不为转达,可击鼓鸣冤。清始置厅。
即“堂除”。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即堂除,见该条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官名。即太医令。即“太医令”,详见该条。
吏名。宋朝秘书省、南宋临安府置,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。
即公元938年后辽之“南京留守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射人的官长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扶君,卜 (仆) 人师扶右,射人师扶左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主爵员外郎置,员一人,从六品上,为吏部司封司次官,掌封爵、命妇、朝会及赐予等事。咸亨元年(670)及中宗神龙元年(705)曾改称主爵员外郎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再改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