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总管区

总管区

北周时总管所统辖的地区。北周承西魏而立国,西魏时承北魏刺史加都督之制,分境内为若干都督区,刺史加都督者,亦往往多至十余州。北周取代西魏以后,改都督为总管,都督区随之亦改称为总管区。北周总管制度及其辖区均较北魏时期的都督与都督区为稳定。总管既综军民两政,总管区实质上也就是北周州以上的大行政区。北周的总管区称为府,一般以统辖三州者最为普遍,大者有辖二十余州甚至三十余州者。根据严耕望《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》中的考证, 北周总管区的划分如下:(1)秦州府,(2)河州、洮州府,(3)宕州府,(4)扶州府,(5)廓州府,(6)凉州府,(7)泾州府,(8)宁州府,(9)原州府,(10)灵州府, (11)延州府,(12)夏州府,(13)蒲州、同州府,(14)玉壁、勋州府,(15)晋州府,(16)汾州府,(17)石州府,(18)并州府,(19)北朔州府,(20)梁州府,(21)金州府,(22)益州府,(23)利州府,(24)隆州府,(25)潼州府,(26)泸州府,(27)西宁州府,(28)信州府,(29)荆州府,(30)襄州府,(31)江陵府,(32)安(郧)州府,(33)黄州府,(34)陕州、宜阳府,(35)中州、崇德府,(36)河阳府,(37)相州府,(38)定州府,(39)幽州府,(40)郑州府,(41)豫州府,(42)司州府,(43)西兖州府,(44)南兖(亳)州府,(45)青州府,(46)徐州府,(47)仁州府,(48)扬州府,(49)吴州府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上相

    ①《周礼》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朝觐会同,则为上相。大丧亦如之。”郑玄注: “相,诏王礼也。出接宾曰摈,入诏礼曰相。”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。宋朝宰

  • 北岳国将

    官名,王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辰星司谋,北岳国将典致时寒,玄炜和平,考星以漏。”

  • 太子右鹤禁卫率府

    即太子右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为右监门率府。

  • 公所

    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
  • 特任外交专使

    官名。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,根据《军务院考实》第五编《职员录》记载,员额一人,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,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,掌办交涉事务。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。

  • 王府奉祠正、奉祠副

    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奉祠所,置奉祠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祭祀乐舞。其副职有奉祠副一人,秩从八品;属官有典乐一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奉祠副裁革。

  • 大九卿

    参见“九卿”。

  • 文辞清丽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奚涉等六人及第。

  • 浙江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浙江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

    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