戎部郎中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,位员外上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,位员外上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而置,二员,正四品下,掌供奉侍卫,佐上将军职; 有口敕,声不下闻者,则宣告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南宋多
官名。清末禁卫军训练处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三人,特简,王大臣充。掌禁卫军的筹办、训练与管理事宜。宣统三年(1911)减为一人,更名禁卫军总统。民国初年裁。官名。清置,为禁卫军训练处的长官
①泛指通掌各种政务、不专一职之官。《南齐书·百官》: “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三公,旧为通官。”②即高官、显官。《陈书· 王冲传》: “冲有子三十人,并致通官。”1、通理各种政务、不专一职的官叫通官。《南齐
使职名。唐朝所置专送封官告身之使者,僖宗中和四年(884) 征东川节度使杨师立为右仆射,遣使奉右仆射告身调其入京,杨师立不接受而杀官告使。五代后梁沿置,太祖开平二年(908) 以膳部郎中赵光裔、右补阙
即“管粮同知”。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七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立土。下有诚珍礼劳、才益、目审等数种
官制用语,即拜官授职。汉朝也称官员改任它官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 中元二年(前148)“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,大行奏谥、诔、策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凡言除者,除故官就新官也。”历代沿用。又,免除官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进御酒醴。设令、丞、直长等官。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进御酒醴。其官有令,从六品;丞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