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射差遣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武官员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为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。吏部的非次阙、经使阙与破格阙亦许选人指射。若两人以上指射同一窠阙,则以名次高者入选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四川、两广、福建、湖南等八路文武官员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称为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。吏部的非次阙、经使阙与破格阙亦许选人指射。若两人以上指射同一窠阙,则以名次高者入选。
官名。西晋少府属官,东晋省。南朝梁、陈皆置,隶太府卿,梁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为太府寺左藏署长官,从八品上。隋朝沿置,有二员,正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升为正六品。唐朝置三员,从七品下,掌钱帛、杂彩等
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同“宪盗”。战国秦置。掌追捕盗贼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害盗别徼而盗,驾(加)罪之。”
官名。①主管营兵之官。三国吴置,分左、中、右,地位颇重,张休曾以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。三国蜀置“中典军”、“后典军”,位在护军下。②十六国北凉官,位在长史、司马、五官之下。③隋、唐亲王府所属亲事府、帐内
东汉度辽将军的兵营,屯五原曼柏县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乙巳,诏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,诣敦煌、陇西及度辽营。”
参见“刀剑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。《三国志·凌统传》: “拜统别部司马,行破贼都尉,使摄父兵。”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统年十五,左右多称述
官名。①即廷尉监,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,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复旧,哀帝元寿二年(前1)又改。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魏、吴建国初皆置,秩六百石、六品,称帝后复名廷尉监。②大理寺属官
官名。西周置,主管仓廪粮食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于殿中省尚乘局加置,唐太宗因之,置二人,正九品下,后减一人。掌六闲饲料出纳。北宋前期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即“夷离堇”。官名。金置,从八品,分掌部族村寨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移里堇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