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挥佥事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唐有此加官,诏除而非正式加官,无职事。宋也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元置,《元史·河渠志一》载:“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七月六日都水监言:‘运河二千余里,漕公私物货,为利甚大。自兵兴以来,失于修治。……’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,于各地分巡视,如有阙破
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,每大军出征则置为统帅,下设副都部署、都监、钤辖等官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称行营都总管。武官名。五代后梁时为行营都统的佐官(见“行营都统”条),后唐时亦置,则为总掌行营事务之官。《资治通
杂任职名。唐宗正寺诸陵台置,献陵、定陵、泰陵各三百人,昭陵、乾陵、桥陵各四百人,永康、兴宁二陵各一百人;诸太子陵各三十人,合计二千一百人,掌守陵墓。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宰令”,西汉置,掌雍县五畤祭祀供品,有丞为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奉常,秦官,掌宗庙礼仪……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……有雍太宰、太祝令丞、五畤各一尉。”参看“雍畤”条。
元新附军之一种。又称手记军、涅手军。原为南宋之军,其军士在手背上刺墨,以便于识别,而防其逃亡。归附元朝后,改编为手号军。其后手号军军士死,由子弟嗣继,不再刺墨。
汉朝高级官员官服上的龙形图案,常与三辰并用,称为“三辰龙章之服”。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:“身无半通青纶之命,而窃三辰龙章之服。”三辰谓日、月、星,龙章即山龙之章。
①官署名。西魏始置,掌屯田。《周书·薛善传》:“时欲广置屯田以供军费,乃除(善)司农少卿,领同州夏阳县二十屯监。”隋朝畿内所置隶司农寺,畿外所置隶诸州。唐朝皆隶司农寺。②官名。隋朝诸屯监各置一人为长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