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掖廷

1、官署名,也写作掖庭。秦和汉初称永巷,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掖廷,属少府,其长官称令,另有副长官丞八人,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,管理宫中诏狱等,由宦者担任。属官有掖廷户卫、掖廷狱丞、少内啬夫、暴室丞等。东汉仍属少府,但掖庭、永巷并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掖庭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掌后宫贵人采女事。左右丞、暴室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,就此室治;其皇后、贵人有罪,亦就此室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吏从官百六十七人,待诏五人,员吏十人。”“永巷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官婢侍使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员吏六人,吏从官三十四人。右丞一人,暴室一人。”

其后,魏、晋掖庭改属光禄勋、官吏用士人。南朝不置。北齐置令,为长秋寺掖庭署长官,复用宦者。隋初掖庭令属内侍省,为掖庭局长官,二员,正八品;炀帝改局为署,用士人,令属长秋监。唐朝掖庭令复为内侍省掖庭局长官,员二人,宦者,从七品下,掌管宫人簿帐及女工事务。金朝掖庭令为卫尉司掖庭局长官,掌皇后宫中事务。

2、代嫔妃。掖庭本为正殿旁边的房舍,为嫔妃居住的地方,因此,也用来代指嫔妃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自武元之后,世增淫费,至乃掖庭三千,增级十四。”

3、掖庭狱的省称,掌考问囚禁宫中犯人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和帝幸人吉成,御者共枉吉成以巫蛊事,遂下掖庭考讯,词证明白。太后以先帝左右,待之有恩,平时尚无恶言,今反若此,不合人情,更自呼实覆,果御者所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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