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仓场司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名,殷朝置。武官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四一四○片: “辛卯卜, 即贞, 多生射。”
官名。清末户部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定额一人,简任,任期五年。掌管全行事务,并为理事会议长。
心腹武臣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张汤》:“严助及伍被,上欲释之。汤争曰:伍被本画反谋,而(严)助亲幸出入禁闼爪牙臣,乃交私诸侯如此,弗诛,后不可治。”
元、明两朝掌管食盐产销的机构。元朝于辽东、大都、河间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福建等地分设,隶户部各设都转运使二人,正三品,同知一人,正四品,副使一人,正五品,运判一人,正六品,下辖盐场多所,各场设司令、司
官名。东魏置,在宫禁内负责文书抄写。《北齐书·儒林传》: “(张景仁)幼孤家贫,以学书为业,遂工草隶,选补内书生。”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工部的头司。司的主官,隋初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工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佐助工部尚书、侍郎,掌城池土
市的等级之一。(1)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隶属于县。(2)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指隶属于省的市,以区别于特别市。后改称省辖市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称内酒坊使,掌内酒坊之事。后复旧称,且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
参见“度支部左侍郎”。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