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清詹事府、鸿胪寺、太仆寺、钦天监之下属机构。掌理本机构之章奏文移,或兼理他事。设主簿一职,管理厅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初置户部北平部,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,遂为北平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领北
官署名。即唐朝秘书省太史局(司天台)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史局。官署名。见“太史局”。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御药院的佐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办理钱粮核销之专门机构。雍正元年 (1723),为革除各省钱粮奏销中之积弊而设,掌各地钱粮奏销事。置满、汉郎中各二人,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各三人,笔帖式十人。然成立之后,各处奏销之事仍有
官名。明、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。各精一科,专为皇帝、后妃等治疗疾病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设,一人,从九品。隆庆五年(1571)定设十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初为三十人,后为二十六人,皆汉员。
官名。又称“小耤臣”。殷商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○四片: “已亥卜, 令耤臣。 ”
①官署名。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,置于王屋(今山西王屋),掌采伐材木,有监、副监、丞、监作等属。②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,置一员正七品下。官署名和官名。见“百工监”。
官名。见“工部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