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清詹事府、鸿胪寺、太仆寺、钦天监之下属机构。掌理本机构之章奏文移,或兼理他事。设主簿一职,管理厅事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设主判官一人,掌有关帐籍之事。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。
春秋时期一个有土有民的村社单位。它是一个将户口、土地等登记成册上交于国家的农村公社,国君常用来赏赐臣下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记齐桓公见管仲“……与之书社三百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记“楚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
唐代京兆、河南、太原三府府尹的合称。三都长官均称为牧,往往由亲王遥领,不视事,政务由其副职三都府尹执掌,员额各一人,秩从三品。参见“雍州牧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丧祝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掌理大丧时柩车行进时指挥及防护,卿大夫之丧,掌理有关事务及大小敛、饰棺等事,并掌丧事及亡国的社稷祭祝的祝号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丧祝中士,正二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三库库大使办事处所。参见“三库库大使”。
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,鲁国的国君称“公”。十二公是:隐公、桓公、庄公、闵公、僖公、文公、宣公、成公、襄公、昭公、定公、哀公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。选人初改京官,必须先任县令,称为须入。南宋宁宗庆元(1195—1200)中,规定除殿试前三名,省试第一名外,皆须任县令。其后,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,并须作亲民
即“扎尔固齐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,掌巡察纠劾之事。别驾二员,分察东都及京师。刺史十四员,巡察畿外。诸郡从事四十员,佐刺史巡察。所掌六条: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,二察官人贪残害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