枢密副使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崇政院副使置,为枢密院副长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。南宋复置,正二品。辽北、南枢密院皆置,位知枢密院事之下。金朝从二品,章宗泰和四年(1204)一度置二员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二员, 为枢密院实际长官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)后定为从二品,官阶低于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。
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为枢密院的副长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辽为南枢密院的佐官,地位在知枢密院事之下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崇政院副使置,为枢密院副长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。南宋复置,正二品。辽北、南枢密院皆置,位知枢密院事之下。金朝从二品,章宗泰和四年(1204)一度置二员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二员, 为枢密院实际长官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)后定为从二品,官阶低于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。
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为枢密院的副长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辽为南枢密院的佐官,地位在知枢密院事之下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管国际交涉、在外侨民、居留外国人、及中外商业等事务。初设总务厅、政务司、通商司、交际司、条约司;后改置总务、国际、亚洲、欧美、情报五司。其长官初称总长、次长;后称部长、政务次长、常务次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持旌节出使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遣使约其行介,县令约其辟吏,郎中约其左右。”
官库名。明置,掌净盆焰硝、熟硫黄,备盔甲厂等处成造火药,凡京营春秋操演,均取给于此。以掌库一人为主官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四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,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佐司木中大夫、小司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司木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
官名。北齐置,为太子车舆局长官。
官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设于各路僧录司,位僧录之下。掌理僧尼词讼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废。僧官名。元置,见“路僧录”。
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之简称。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六科给事中,而原在南京的六科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六科给事中。设户科给事中二人,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,其余五
显贵的官吏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诸达官之长杖”。孔颖达疏:“达官,谓国之卿、大夫,士被君命者也。”指显贵的官员。《礼记·枟弓下》:“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杖。”疏:“谓国之卿大夫士,被君命者也。”杜甫《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