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部族小将军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每旗设一人,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。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。属上三旗者,可充“上三旗司钥章京”; 属下五旗者,可充“下五旗司钥章京”; 此外,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,职同司
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。掌办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,不设专职人员,由国子监堂官选派满、蒙助教及笔帖式数人管理。
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叫乞身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夫以二子之贤,勒铭两国,犹削跡归愆,请命乞身,望之无劳,盖其宜也。”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,主监试经。南朝宋置,属内职掌人,为流外官。官名,汉置,为司隶校尉及诸州刺史属吏,为假佐之一,主监试经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,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定四人,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护军校内委派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顺帝至元六年(1340)置。掌完者忽都皇后财赋等事,正二品。设院使六员,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各二员。将昭功万户府司属,集庆路钱粮并入,有司每年验数拨付资正院。正官皇后死后,册立完颜忽
官名,汉置,为骏厩长官,简称骏马令,掌养骏马供宫中用,秩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官名,汉置,为州尹之副,佐州尹治京都地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,参看“州尹”条。
官名。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。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。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,则入上三旗“行走”。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。共分四等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各等员额; 一等侍卫
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1206)由大宗正丞改置,从四品。协掌皇族事务。官名。金置,由大宗正丞改称。见“大宗正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