柱国府
官署名。即柱国大将军官府,西魏、北周时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正七命; 中郎、掾、属,皆正五命; 列曹参军,正四命; 参军,正三命。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》:“(北周武帝)天和(566—572)初,进骠骑大将军(九命) 、开府仪同三司,寻为(韦)孝苋柱国府司马。”
官署名。即柱国大将军官府,西魏、北周时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正七命; 中郎、掾、属,皆正五命; 列曹参军,正四命; 参军,正三命。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》:“(北周武帝)天和(566—572)初,进骠骑大将军(九命) 、开府仪同三司,寻为(韦)孝苋柱国府司马。”
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无定员定职,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管理场圃的官吏。《同簋铭》:“王命同左右吴大父,司场、林、虞、牧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场协入。”韦昭注: “场入掌场圃,委积珍物,敛而藏之也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金文作“易”或“陽”。
官名。唐宗正寺所属有诸太子陵,令各一人,从八品下,掌守太子之陵。丞各一人,从九品下,所属有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陵户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后官奄臣。掌王后,内外命妇衣服的保管及供给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内司服,奄一人,“掌王后之六服”,“辨外内命妇之服,”“凡祭祀、宾客,共后之衣服,及九嫔世妇。凡命妇,共其衣服。供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小史置,掌帝王世系昭穆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司属官,下设小史上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小史,掌理王邦和畿内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优异,仅次于新班遇缺先、新班遇缺。序补五缺一周,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,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
杂任职名。唐制,诸州上县置仓督二人,中县置仓督一人,中下县与下县不置,专掌县仓的出纳监督。
官类名。自夏王朝建立起,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。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,即王廷中的百官,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,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“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掌管车马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