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式郎中
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三司理欠司置,隶比部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采纳司马光建议,改隶户部。三年,复归比部,由比部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官府,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设干平凉府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。参见“转运司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膳夫属员。掌食品的贮藏保管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善夫山鼎》中有司贮,为善夫的属官。专掌食品的贮藏保管,以供使用。参见“膳夫”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简称提牢。见“提牢”条。官名。见“提牢厅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广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义勇后等六卫及蕃牧、奠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通过考试对翰、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。始于乾隆二年(1737)。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、检讨,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、赞善,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,并由皇帝亲自出题,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属天官府,为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宇文神举传》:“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,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,治小宫伯。天和元年(公元566年),迁右宫伯中大夫。参见“
官名。清末军咨处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额设二员,由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大臣中特简。总领全处,通筹全国陆、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。三年,改军咨大臣。
武散官名。明置,武官正二品,升授。武散官名。明置,为正二品升授之阶。